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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全国在粤招生高等学校: 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规范管理,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促进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才,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精神...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有关精神,全面有序深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适应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时代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单项改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有关精神,适应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导向作用,进一步畅顺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的渠道,特...
为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高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一、报名工作(一)高考报名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部分批次、科类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在我省高校招生领域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为保障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部分批次、科类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
为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一、报名工作1.高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
粤招〔2016〕5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适当调整优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全国在粤招生各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的精神,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扩大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的选择范围,激励高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协调...
粤招〔2015〕1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为做好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现将《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15年10月19日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正式公布2015年广东高考各批次录取分数线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一、第一批本科院校。文科类总分573分,理科类总分577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410分,体育术科240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45分。二、第二批本科院校。A线,文科类总分524分,理科类总分519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30分,体育术科200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35分,美术术科224分...